计 量
二十七、试验用的计量仪器均应符合国家技术监督部门的规定。
二十八、本版药典采用的计量单位
(1)法定计量单位名称和符号如下:
长度 米(m) 分米(dm) 厘米(cm) 毫米(mm) 微米(μm) 纳米(nm)
体积 升(L) 毫升(ml) 微升(μl)
质(重)量 千克(kg) 克(g) 毫克(mg) 微克(μg) 纳克(ng) 皮克(pg)
物质的量 摩尔(mol) 毫摩尔(mmol)
压力 兆帕(MPa) 千帕(kPa) 帕(Pa)
温度 摄氏度(℃)
动力黏度 帕秒(Pa·s) 毫帕秒(mPa·s)
运动黏度 平方米每秒(m2/s) 平方毫米每秒(mm2/s)
波数 厘米的倒数(cm-1)
密度 千克每立方米(kg/m3) 克每立方厘米(g/cm3)
放射性活度 吉贝可(GBq) 兆贝可(MBq) 千贝可(kBq) 贝可(Bq)
(2)本版药典使用的滴定液和试液的浓度,以mol/L(摩尔/升)表示者,其浓度要求需精密标定的滴定液用“XXX滴定液(YYYmol/L)”表示;作其他用途不需精密标定其浓度时用“YYYmol/L XXX溶液”表示,以示区别。
(3)有关的温度描述,一般以下列名词术语表示:
水浴温度 除另有规定外,均指98~100℃;
热水 系指70~80℃;
微温或温水 系指40~50℃;
室温(常温) 系指10~30℃;
冷水 系指2~10℃;
冰浴 系指约0℃;
放冷 系指放冷至室温。
(4)符号“%”表示百分比,系指重量的比例;但溶液的百分比,除另有规定外,系指溶液100ml中含有溶质若干克;乙醇的百分比,系指在20℃时容量的比例。此外,根据需要可采用下列符号:
%(g/g) 表示溶液100g中含有溶质若干克;
%(ml/ml) 表示溶液100ml中含有溶质若干毫升;
%(ml/g) 表示溶液100g中含有溶质若干毫升;
%(g/ml) 表示溶液100ml中含有溶质若干克。
(5)缩写“ppm”表示百万分比,系指重量或体积的比例。
(6)缩写“ppb”表示十亿分比,系指重量或体积的比例。
(7)液体的滴,系指在20℃时,以1.0ml水为20滴进行换算。
(8)溶液后记示的“(1→10)”等符号,系指固体溶质1.0g或液体溶质1.0ml加溶剂使成10ml的溶液;未指明用何种溶剂时,均系指水溶液;两种或两种以上液体的混合物,名称间用半字线“-”隔开,其后括号内所示的“:”符号,系指各液体混合时的体积(重量)比例。
(9)本版药典所用药筛,选用国家标准的R40/3系列,分等如下:
筛号 筛孔内径(平均值) 目号
一号筛 2000μm±70μm 10目
二号筛 850μm±29μm 24目
三号筛 355μm±13μm 50目
四号筛 250μm±9.9μm 65目
五号筛 180μm±7.6μm 80目
六号筛 150μm±6.6μm 100目
七号筛 125μm±5.8μm 120目
八号筛 90μm±4.6μm 150目
九号筛 75μm±4.1μm 200目
粉末分等如下:
最粗粉 指能全部通过一号筛,但混有能通过三号筛不超过20%的粉末;
粗粉 指能全部通过二号筛,但混有能通过四号筛不超过40%的粉末;
中粉 指能全部通过四号筛,但混有能通过五号筛不超过60%的粉末;
细粉 指能全部通过五号筛,并含能通过六号筛不少于95%的粉末;
最细粉 指能全部通过六号筛,并含能通过七号筛不少于95%的粉末;
极细粉 指能全部通过八号筛,并含能通过九号筛不少于95%的粉末。
(10)乙醇未指明浓度时,均系指95%(ml/ml)的乙醇。
二十九、计算分子量以及换算因子等使用的原子量均按最新国际原子量表推荐的原子量。